王石头 发表于 2022-5-26 20:56

如强高空抛(坠)物管理的建议[已回复]

本人住古蔺县城锦绣山水城小区底楼。5月26日下午2:49分,因15楼住户装修换窗子,掉一块长1.2m、重约3kg的铝合金窗条,"啪"一声掉在我家门前院坝内。幸好当时门口没人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!
由于此种违法(犯罪)行为严重威胁底楼住户生命安全,建议:1.住建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装修管理,高层住户未安防护网不得开展室外装修作业;2.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住户违建、违拆管理,杜绝大拆大建;3.司法、公安部门加强法制宣传,提升高层住户法律意识,杜绝高空抛(坠)物,防止悲剧发生。

古蔺县执法局 发表于 2022-6-13 10:19

尊敬的网友:
您好!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:
经我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锦绣山水2栋1单元无违建行为;后期我局将加强对小区违法建设的管控,并告知物业加强监管力度,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致电0830-7214169。
感谢您的留言,祝您生活愉快!   
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
2022年6月13日

王石头 发表于 2022-5-26 20:59

手机编辑,"加强"误写成"如强",抱歉!

王石头 发表于 2022-5-26 21:01

有视频、图片为证,欢迎调查求证。

古蔺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22-6-13 16:11

网民朋友:
您好,您通过麻辣社区的来件已收悉,现就您的提问回复如下:
若您再次遇到此类问题,请您拨打110报警电话,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高空坠物情况。
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古蔺县公安局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2022年6月13日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联系电话:0830-7296036

古蔺住建 发表于 2022-6-14 10:37

网友您好!
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:
经古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,目前已督促锦绣山水小区物业公司,加强小区住宅装修巡查和管理力度,针对装修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形成专项台账,及时督促装修工队和业主进行整改,对拒不整改的装修工队及时向综合执法局报备,请求执法支援。同时对巡查人员的工作要进行督查,对失职的巡查人员要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惩处。对已经发生的高空坠物事故,要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,对现场巡查人员要按照物业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,问题严重的按照司法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为杜绝再发生此类安全事故,做到举一返三,再次要求物业公司向正在装修的工队主动上门进行安全宣讲,提高安全意识,在小区的服务过程中要逐步提高服务质量,确保小区业主的利益得到保障。
网友您好,再次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如有其他意见建议,请致电7204718咨询。
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2年6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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