忧愁若伤 发表于 2024-5-6 13:24

流浪人员是否需要救助?[已回复]

其实我想咨询一下,流浪人群救助站是属于私人企业还是人民政府设立?位于南部县福源路口处,有一对老年男女在此开启了“美国式卖货”模式,他们甚至会把捡来的垃圾排列有序的放在人行道路上2024.05.04-22:23我给南部县流浪救助站打过2次电话,但是工作人员告知目前没有车辆接送,让我给110打电话协助,而后110给我转到辖区管制的电话,但辖区人员回应当晚有酗酒斗殴的人员,故无暇处理。过去2天,今日路过,还是存在,2位老人看上去精神类的问题。
这种情况的流浪者,是否需要得到救助??还是置之不理??

南部县民政局 发表于 2024-5-11 15:32

网友,你好!感谢您的善意关怀!获知消息后,县救助站工作人员及时到黄家坝社区福源路周边进行了重点巡查,发现一男性老人在卖菜摆摊、捡废旧物品,工作人员与老人本人进行了深入交流、询问了周边群众以及所在社区干部。经核实,该老人及妻子均为南隆街道双桥子社区人,妻子智力反应较慢,本人享受低保、农保待遇,有固定住房,有儿女(在县城内),有时在该区域内卖蔬菜(水果)和捡拾废旧物品,不属于流浪乞讨人员。
再次感谢您对老人们的关心!

忧愁若伤 发表于 2024-5-9 07:46

没有人管这个事情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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